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供方:需方: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产品质量
供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需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1、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需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六、服务承诺: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该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需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签字(盖章):地址:地址: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