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是否勤政廉政,广大人民群众重点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否干事,就是否勤政;另一方面是否干净,就是否廉政。只有真正做好干事、干净这两点,才称得上是人民的好公仆、党的好干部、老百姓的好官。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及时倾听群众的心声,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三是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带头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六项禁令”,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形势下,要使领导干部做到勤政廉政,为民、务实、清廉。我个人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必须搞好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表现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的监督,是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是领导干部做到勤政廉政,为民、务实、清廉的关键。几年来,从一些领导干部违x政纪的典型案例来看,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有的泡在麻将桌上昼夜赌博;有的挥霍公款大吃大喝;有的利用公款洗浴、按摩;有的沉醉于娱乐场所寻欢作乐等等。这些,一方面暴露出了我们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信仰的动摇;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我们各级组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存在一定的空白。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不正常活动的隐秘性,因而对其进行监督一直是个难题。
如何使领导干部做到勤政廉政,为民、务实、清廉。笔者认为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免疫力”,提高他们的“抗逆性”。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监督的全过程,使他们不论在什么时候,无论是否在八小时内外,都不忘记自己是一名工作人员、公务员。第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活动,教育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通过学习和党性锻炼,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当面对金钱、美色和各种利益的x,要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抵制,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第二、教育领导干部要珍惜位职,兢兢业业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工作上。要在如何做好工作上下功夫,八小时之外多思富民之策,坚持工作第一、事业第一,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第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以史为鉴,以人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自觉防微杜渐,抵挡住各种x特别是对八小时以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他们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以示警告,把x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决遏制其发展。第四、加强家庭廉政教育。家庭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最重要的生活平台,家风的好坏,都会对家庭成员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不仅和自己的党性修养有关,同时,与家庭环境,特别是家属有关。要促使领导干部家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使他(她)们承担起监督领导干部的责任,当好“廉内助”,守好“后院”。使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在退休干部、下岗职工、社会知名人士等不同层面聘请监督员,定期通过他们了解干部的情况;同时,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在领导干部居住地和公众活动中心设置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社会举报网络,扩大对领导干部监督面,增加案件线索来源途径;实行实名举报、有奖举报,解决群众不愿举报的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举报的真实程度,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
三是加大监督、评议工作力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评议是对他们的关心和肯定。要进一步加大人x监督、工作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评议工作。增强人大、政协监督、评议结果的应用。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老干部代表、家属代表、监督信息员等人员参加,征求他们的意见,多听他们的看法,从而对干部作出正确评定。
四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场所实施监控。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行动,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如:歌厅、酒店、洗浴中心、度假村等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查访,发现有劣迹行为者或经常出入此场所者要当场记录在案,对照检查他们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情况。
五是建立居住地联系通报制度。俗话说:做官先做人。作为一个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担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一言一行都会给党的事业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修身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不要觉得是小事,是小节而放纵自己。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到党员干部其居住地的居委会走访他们的左邻右舍,或聘请党员干部所居住的居委会(小区)干部,了解他们八小时外遵守社会公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适时向领导、组织反馈。
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震摄力。查办案件是一种最有效的监督形式,查处有影响案件可以教育一批干部,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震摄力。为了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案源。建立一个涉及面广、渠道畅通的干部监督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监督滞后、信息不畅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无案可查的问题,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
七是强化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领导干部违德、违纪、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以起鞭策、警示作用;对一些不便公开的信息可通过编发内刊送阅领导等形式,及时反映有关问题,以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重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