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租方承建的天津 东丽区张贵庄还迁房项目工程向出租方租赁建筑物资事宜,签订租赁合同规定如下:
第二条:租赁物使用地点和期限
租赁物资使用地点为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和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三条:结算、费用及供退货方式
1)、付款方式:自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至30日双方核对租费单,并经现场收料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依据。在结构工程全面达到正负零上二层后,甲方接到乙方的租赁核算单,可支付给乙方总租赁费的60%,以后每二个月付产生租赁费用的 60%,余款部分在租赁物资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2)、供货、退货方式:承租方提前五天提供用货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具体用货规格、数量,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必须为合格物品,并附材质检验报告),承租方指定为报料员及收料员验货签单卸货,装卸车、运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退货时,承租方负责将物资退回出租方,双方由指定人员确认签单,装车、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卸车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迟、拖延或拒收租赁物。结算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退货单为准。结算时须由项目经理、材料部等三人以上签字生效。
3)、清理维修费:钢管除死角型弯曲外,其余不收修理费、清洗刷油等费。
4)、遗失赔偿:租赁物资发生遗失的,以当时市场价为赔偿依据;
5)、材料物资收费标准:编织袋0.40元/个,螺丝0.60元/套;
6)、在退租赁物资当天不计所退物资的租赁费。
第四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
当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以出租方注册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七条:冬季不施工报停期为 60天 ,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一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