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我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现对办班补习工作进行自查: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长岭县教育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未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未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未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供给有偿家教生源。
五、未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供给生源。
六、未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未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八、未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