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的话大人带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法院判决书,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你开户口迁出证明,持你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你的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2、如果是小孩上学迁户口的情况下大人要在小孩落户所在地去开派出所一个户籍证明,然后拿着户籍证明去你要落户口的地方的派出所。如果条件允许他会给你一个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后需要民警和派出所长签字(带你的身份证、落户地址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拿签字后的申请表去要落户城市的公安局的户籍窗口 开一个准迁证就能落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 一、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今后,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逐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解决。二、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对已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应当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三、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该城市落户。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要返回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当优先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