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能起诉离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只要过错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自己无法再和无过错方一起共同生活,那么过错方就可以拿着诉讼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法院提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