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户口不可以单独迁出。当事人已经结婚是分户的要求之一,必须同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够解决单独立户手续:
1、分户要求:当事人年满18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认可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能够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询问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根据相关法律的限定,分户需需要以下要求有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夫妻之间、未成年娃儿之间与爸妈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寓居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认可分户的证明;如需要分户,手续能够参照如下解决,乡村组认可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以本人名义提议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解决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