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如果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官会酌情考量从轻、减轻量刑。不过,被害人还是可以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的。如果销售赃物的与盗窃行为人不是同一人,但有串通的,视为共同犯罪,销赃人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如果购买赃物的人是明知赃物而购买的,同样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
赃物须退回给原物主,财物已经损毁,或者无法找回的,犯罪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购买赃物人是在善意的情况下,在合理公平中以合理的市场对价而购得该物品的,买得人应当把财物退回给原物主,但原物主要补偿给买受人。原物主的损失可以向犯罪人追回。盗窃金额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行为人有入室盗窃的行为的话,将赃物全数返还给了当事人的话,其实在量刑上是可以减轻处罚。入室盗窃者对于当事人并没有要求相应的赔偿数额,但是可以把偷盗来的东西还给当事人,如果偷带来的东西被自己用掉的话,会根据我国的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