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是自然人开展民事活动的基础条件,身体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自由权,这些权利是绝对的、对世的,法律要求保障和尊重这些权利,任何协议都不能损害这些权利。
法律分析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是对的。
自然人的身体是自然人开展民事活动的基础条件。没有身体不成立法律定义的自然人的条件,更不具备开展法律行为的资格。与其他权利不同,自然人的身体权利具备特殊意义,法律亦给予特殊保护。即使权利人,亦不能随意处分自己的身体权利。
身体权主要是指自然人身体在法律上所获得的保障权利。既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也包括对身体的有限的支配权和相对的自由权。
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是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是绝对权,是对世权。法律保障民事主体的生命、健康、自由,也要求其他民事主体对相关权利予以尊重。即使是权利主体也不得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进行损害。权利主体与他人之间达成损害自己生命、健康的协议,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自然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框架与实践
自然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框架与实践是指通过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来保障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框架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确立了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政府和社会机构的职责。同时,实践是将法律框架付诸行动的过程,包括司法实践、行政实践和社会实践等。通过这些实践,法律框架得以具体落实,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自由行动。在实践中,法律机构和社会各界需要积极参与,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和权利的有效保护。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框架和加强实践,才能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这是合理的。身体是自然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法律行为的前提。与其他权利不同,身体权利具有特殊意义,法律给予其特殊保护。生命权、健康权和自由权是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是绝对权,也是对世权。法律保障这些权利的同时,要求其他人尊重。权利主体也不得损害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通过完善法律框架和加强实践,我们能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