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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转让质权是否转让

2023-10-10 来源:乌哈旅游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有权转让自己的债权,债权一般是附带有质押权的,这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手段。那么在主债权转让之后还拥有质押权吗?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主债权转让之后还拥有质押权吗

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也不以办理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

当然,债权受让人若要实现质权,仍须以办理转移登记或取得占有为前提;或者通过民事诉讼先确认质权人身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一、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二、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名称不同

抵押的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

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2、抵押和质押生效的条件不同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

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3、担保的方式不同

因为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所以: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

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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