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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10-11 来源:乌哈旅游

1.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固定资产购置缺乏前瞻性,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和违规采购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尚不完备,导致人为因素过多,影响采购客观性和经济效益性。对固定资产采购的经济效益认识不足,忽视客观需要、财力状况,没有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购置固定资产。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一些单位采取“化整为零”分解采购规模,刻意规避政府采购现象等。

2.对固定资产缺乏规范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由于事业单位对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度不够,存在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对固定资产变动缺乏详细记录和严格的实物管理。对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和登记制度不健全,资产的领用、保管无健全的台账或记录,管理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对固定资产没有实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财产物资清查形同虚设,致使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相符,资产损毁、盘亏后,难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

有些单位在固定资产转让、处置、赠送、变卖等活动中,没有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工作,私自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方面存在漏洞

首先,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不及时、不规范,导致账物脱节。有些单位不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对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如有些单位在采购一些已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专控商品时,采取虚开采购发票,修改采购物品种类的方式,将本应在固定资产账上登记的资产进行费用化或私有化,虚减固定资产;购入固定资产实际发生的运杂、保险、安装等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初始价值。其次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很难保证固定资产到期的更新。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只核算原值,单位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式代替折旧,但实践中,部分单位为了减少工作量,不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而且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与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使用年限不存在配比性。第三,固定资产处置时计录和披露不全,弱化会计监督职能。有些单位在固定资产处置和报废时对应据实入账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和披露。另外,由于平时核算不反映损耗,所以对处置资产的真实账面价值缺乏会计资料作为参考和监督,造成会计数据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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