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未付款可以撤销。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是不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可变更的合同有哪些方式
可变更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因欺诈签订的合同;
3、因胁迫签订的合同;
4、因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5、因显失公平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主仆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主奴签约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主奴签约是显失公平的一种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还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