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不可以更改。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任意更改的,父母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选择和对方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有法定理由的,人民法院才会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