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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2023

2023-10-06 来源:乌哈旅游

2023年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不含贷款利息),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月实际还贷支出(含逾期贷款罚息)。
3、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离休、退休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5、出国定居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提取额度可在患者医疗费支出范围内每年度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万元。
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
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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