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证据来源没有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诉证据规则》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诉证据规则》第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