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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离婚应该如何应诉

2023-10-09 来源:乌哈旅游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一、对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而是需要以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婚了。当然,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在开庭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此时,对方看到原告即便通过打官司也要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见原告离婚的决心很大,因此,在此阶段有的被告会同意离婚。即便部分被告在此时仍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也会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离婚的裁判。法官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予离婚,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您依然可以起诉离婚。

二、我要离婚,老公不离我该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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