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程报名,不同省市应该有不同的工程报名渠道。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3、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公告说明的时间内去招标代理处领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制作投标文件。5、开评标会议。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6,中标通知书。在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且无投诉的前提下,招标代理机构可拟出中标通知书,送审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便可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