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内容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时,如果是夫妻一方购买,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一、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分两种情况
1、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多大争议,根据相关法律的理论,应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婚前财产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办理按揭,婚后取得房产证,对此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有两种观点:
(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物权的唯一、排他的证明。
(2)该房屋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且支付首期房款,至于婚后是否存在共同还款行为、产权证是否系婚后得到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影响。
(3)婚后存在共同还款行为的,属于只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情况,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不能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时取得房产证的一方有义务对对方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