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果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四)《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一、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
(一)缴存人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二)无房屋产权且不是房屋产权人配偶的缴存人,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缴存人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三)缴存人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需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计提。以上提取只能申请办理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一)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