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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费是否属于加班费

2023-10-06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值班费并不属于加班费。值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正常工作而获得的劳动报酬,而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延长加班时间而获得的劳动报酬。

一、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既不包含加班费的工资;

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包含加班费在内的全部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计算办法应当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性质上属于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而加班费是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获得的收入,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范畴,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也不可能发生加班的事实,故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围。

二、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能否按违纪

员工不同意加班安排不能做违纪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员工不同意加班的,企业不能以违纪为由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但如果行业有特殊需要,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加班时间及加班工资的,也是可以的。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晚上加班的加班费是正常工资的多少

晚上加班的加班费是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周末百分之二百,国家法定休假百分之三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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