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伪造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并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者可能面临鉴定、质证考验以及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诉讼中应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技巧,以防范和解决对方的造假问题。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婚内债务是一起承担吗
1、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该笔债务是要一起承担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1、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2、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一起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伪造债务,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因此,在诉讼中,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可以有效防范和解决对方的造假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