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异地坐牢的双方想离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这种情况诉讼离婚的,需要由未坐牢的一方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然后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后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交费完毕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即可。
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