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登记人是公公,那么住房产权和夫妻无关,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不能分割该房产。但如果夫妻婚后参与还贷,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公婆债权,可以要到这笔钱协议分割。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