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出资缺陷,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必须补充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