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董事变更去工商局办理。董事变更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