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权利罚款。因为物业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物业一般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物业公司是属于一个法人的,对于这个法人还是没有得到相应的授权的法人类型的,因此就是没有管理社会公共秩序的一个权利的,因此就是不能进行处罚的。物业公司权利: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方式;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方式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③重大的管理方法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