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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赔偿可得利益问题

2023-10-09 来源:乌哈旅游

解除合同后可要求赔偿可得利益,但需证明违约方的实际可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尚未履行的可恢复原状,已履行的可请求赔偿损失。解除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可得利益,但是只有因合同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现实存在的可得利益才会赔偿,并且需要受害人举证,否则被害人提出可得利益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解除后是否要赔偿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及相关争议解析

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及相关争议解析是指在合同解除后,当一方违约或解除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赔偿以弥补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可能获得的利益。直接损失是指因合同解除而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支付的费用、损坏的财产等。间接损失是指因直接损失而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无法获得预期收益、信誉受损等。相关争议主要集中在赔偿范围的确定和计算方法上,双方在争议解析时应参考合同条款、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综上所述,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及相关争议解析是一个涉及经济赔偿的复杂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争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可以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及相关争议解析涉及经济赔偿的复杂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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