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证的,不一定去结婚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会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