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AFC是Auto Fare Collection的缩写,是指自动售检票系统。是集计算机技术、信息收集和处理技术、机械制造于一体的自动化售票、检票系统,具有很强的智能化功能。自动售检票系统的便捷和准确性大大优于传统的纸票售票方式,它可以克服人工售检票模式中固有的速度慢、财务漏洞多、出错率高、劳动强度大等缺点,在防止假票,杜绝人情票,防止工作人员作弊,提高管理水平,减轻劳动强度,不仅是地铁和交通系统发展的一个趋势,也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十四条 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应按购票人的要求发售车票。
承运人可以开办往返票、联程票(指在购票地能够买到换乘地或返回地带有席位、铺位号的车票)、定期、不定期、储值、定额等多种售票业务,以便于购票人购票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