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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在被告所在地还是原告所在地

2023-10-02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打官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就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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