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牌的。
1、车主可以凭借车子的销售单到车子销售商家补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注签该发票为补发票;
2、需要注意,除补开的发票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无效;
3、也能够拿辖区公安部门派出所或是居委会(村委会)出示的财产凭证前来办。
车牌是我国交通管理法规要求的具备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交通管理机关通过申请牌照的车子展开审核、检验、备案后,核发的带有登记注册编号的硬质号牌。电动车车主在购入车子的一个月内必须到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上牌,而在办理上牌照时,必须现场交验车子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必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或组织代码证等正规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的凭证或其他非机动车正规由来证明。
3、非机动车的全车合格证明。
电动车使用相关注意事项:
1、驾驶人须满16岁。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且未满70周岁。
2、电动车登记上牌有行驶证才能上路。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电动车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遵守交通规则。
4、超标电动车上路最高罚款1000元。
驾驶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40元罚款。驾驶在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或者临时通行许可超过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未办理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