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分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和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一年。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自愿戒毒没有时间限制。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符合以下条件,需要被强制执行戒毒: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4、经社区戒毒、强制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毒的;
5、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