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注:根据最新规定,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必须是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000元,小写金额是60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