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要求标准详细是:
1、在身高标准上,男性征兵入伍需要满足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60厘米。
2、在体重的要求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
3、在征兵入伍的视力要求上需要满足右眼的裸视力不得低于4.6,左眼的裸视力不得低于4.5。
4、在体检方面的血常规和尿检方面做了一些辅助性的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对标准的限度和把关原则。
5、政治审查合格、身体检查符合应征条件。
6、非农业户口的年轻人满足高中以上的毕业文化水平,农业户口的年轻人降低标准,但也需要是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7、征兵年龄不超过25岁。男兵征集年龄要求在18至24岁间,高校在校生年龄要求为22周岁以下,高职(专科)毕业生在23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年龄在17至22周岁。部队特别需要或要求的也会放宽对年龄的限制。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