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试用期一般是劳动者新入职一个单位的岗位后,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实际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不太了解,所以会先设置一定期限作为试用期,以用这段时间来观察和考核劳动者是否满足该岗位的职责要求。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