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辆过户车牌照处理如下:
1、二手车过户必须要换新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如果符合保留号牌条件,车管所系统会自动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半年时间;
2、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车辆过户流程如下:
1、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到过户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纳过户费等;
4、到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就需要到下一个窗口缴纳上牌费;
6、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
总之,不符合原号保留条件的,或者超过保留时限的,就会重新投放进入选号池,供驾驶人选择使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