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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的债权清偿顺序

2023-10-01 来源:乌哈旅游

破产清算债权的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其他债权。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的顺序是指破产人或债务人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具体顺序为: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

(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6)职工债权;

(7)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8)其他债权。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优先级与清偿顺序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优先级与清偿顺序是指在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按照一定的优先级顺序进行债权清偿的规定。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的优先级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其次是担保债权、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债权清偿顺序的确定旨在保护不同债权人的利益,确保破产财产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参与债权清偿。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优先级与清偿顺序是维护债权人权益、维稳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结语

根据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优先级与清偿顺序,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债权。这一清偿顺序的确定旨在保护不同债权人的权益,确保破产财产的公平合理分配。债权人应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债权,并参与债权清偿,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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