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到期换证,换证的时候必须补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超期未换证的,180天后自动注销。发证机关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和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