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现金或其他)、出资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要求;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建议定出分红办法、亏损分担办法及分红的时间)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这是重点,要协商详细些)
(1)机构设置,建议:设合伙事物执行人、会计、出纳各一人,余下的人为协助人、监督人,这是必要的。
(2)各人的责任、权限、利益(朋友最好是义务的)
(3)一些必要的管理制度,特别是经营管理制;进货、财务、出纳制度;监督制度等。
(七)入伙与退伙;(在什么情况下可退伙,又如何与退伙的人结算,这一定要分明)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在什么情况下解散企业,解散了又如何清算财产,有债务又如何分摊)
(九)出现纠纷时采取何种方式解决,股东违反协议又如何处理,协议的分数,效力等。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政府投资合作协议违约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如果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