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小孩开车会属于妨碍驾驶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直接罚款二百,扣分二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