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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和父母户口在一起女儿能申请宅基地么?

2023-09-30 来源:乌哈旅游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土地分户的时候大家都是很关心的,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的时候,农村土地实现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但部分一户多宅可采取分户方式来将宅基地合法化,下面看看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及相关资料。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但女儿如果出嫁并在他处已经取得宅基地则不可以分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嫁女儿能不能回娘家建房,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女儿出嫁后会将户口转到男方家中,这样的情况想要回到娘家建房一般是不行的。但是,婚迁中也可以是男方的户口转到女方的家中,也就是说女儿婚后男方将户口转到女方家中了,并且女方家中满足了分户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儿可能可以回娘家申请建房。还有一部分的人结婚后并没有将户口转出去,户口一直在娘家,理论上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但是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只看户口还在不在村集体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自己的户口在娘家,但是娘家名下有宅基地,因此家庭成员在没有分户的情况下,是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并且部分农村地区可能涉及到要进行拆迁征收或者村改居了,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不能再新建房屋了的。如果的户口在娘家,娘家村里就应该给分宅基地,就可以申请建房。

女儿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申请宅基地的原因只要满足一种就可以申请,因为结婚等原因需要分户,缺少宅基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因为发生客观上的原因需要搬迁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给村民的福利,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享有。

一、女儿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制度,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只能流转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女儿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首要前提是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如果女儿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通常情况下,女儿可以基于以下三种原因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一)因的结婚等原因需要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手续如何办理?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六)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七)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哪些情况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女儿可以申请宅基地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申请宅基地必须是本村的成员,且申请要符合一宅一户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2一般不可以,农村的通常做法是女子未婚的不可以单独立户,不能单独立户的可以算人口,但不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通常都是女儿出嫁,然后户籍迁到丈夫家庭所在地,然后由丈夫、或者其户主来申请宅基地,而自己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共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以女性为户主作为申请宅基地的几种情形

在农村里面一般情况下,户主通常默认是男性,而女性很少作为户主来申请宅基地,虽然说宅基地是一户一宅,但确实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女性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的保障。但在以下的’几种情况是可以以女性作为申请宅基地的户主。

一是夫妻离婚之后,女方没有分到房产的情况下,超过5年可以向当地村委会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建房。如果男方入赘,分户后可以以女方作为户主申请宅基地。如果年龄超过65岁。

没有子女也没有住房,可以向当地申请宅基地。另外回乡落户的退伍军人、大学生等,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宅基地申请,但是必须在没有房子的情况下,包括城市没有购买房产和在农村没有房子。

女儿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1、是家中独生女,并且与父母同在一个村集体中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

2、女儿与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村集体,虽没有生活在一起,但是也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3、如果女儿外嫁,并且户口也外迁了,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尚在,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3分情况而定。依据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在女儿已经结婚并在他处已经取得宅基地的情况之下,分户时女儿是不可以分宅基地的。若没有取的宅基地的,女儿在分户时可以分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女儿分户一般是可以分宅基地的,但是其是有限制条件的。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并满足分户的条件,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实现分宅基地这一目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

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

1、女儿分户一般是可以分宅基地的,但是其是有限制条件的。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并满足分户的条件,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实现分宅基地这一目标。

2、就拿一户一宅的条件来说,若是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在其他地方已经取得宅基地的,不满足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不可以分宅基地。若是其存在将农村住房出租、出卖的行为的,一般是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

3、再者从分户的条件来说,独生子女一般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实在是有特殊情况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针对多个子女的家庭来说,申请分户的女儿必须是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的、有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等条件。

二、有农村户口没宅基地怎么办?

1、因为农村宅基地是有限的,有些地方存在着部分人有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宅基地的情况,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其实可以先向村集体进行申请,因为部分农村地区有一部分空置两年以上的空心房、无主房等等房屋,这些宅基地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的,待村集体将其收回后,宅基地就有富余的了,申请宅基地成功的几率会比较的大。

2、若是宅基地实在是有限,也可以流转本村其他成员的住宅,这样也可以缓解没有宅基地的情况。虽说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可以允许在本村集体内部组成的成员之间进行流转,但是不得将宅基地的性质改变。若是拿新获得的宅基地进行建房,也得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否则将面临房屋被拆除或被罚款的情况。

三、有户口无房能得到安置房吗?

当自己的房屋被征收时,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在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从经济赔偿、安置房、经济和安置房混合赔偿的方式中挑选一种进行赔偿,但这一般是针对那些房屋和土地被征收的人。

对于有户口在被征收地,但是无房的情况来说,一般是没有权利得到安置房的。但若是没有户口,房产证上有名字,一般有权利得到安置房。安置房与户口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是以房产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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