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⒉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⒊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⒋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⒌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⒍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⒎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⒏公司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业的名称权。
⒐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⒑不要使用已吊销或者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⒒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⒓经商标权人许可,商标可以作为字号申请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一、公司被吊销的法律后果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具体体现在企业名称登记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人员管理方面,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这就意味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意味着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城市不同公司名称相同可以吗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如果一方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知名度则构成侵权,反之则不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于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相关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字号,必须是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