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没有该财产归属于个人的约定,则婚后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该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或者该财产是因一方的婚前房屋被拆迁所得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