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茅草小屋,一千九百元一平方米;砖房的,两千四百元一平方米;捣制或预制砖混结构房屋,两千八百元一平方米;建筑物(两层以上),三千三百元元一平方米。房屋拆迁后,不仅可以得到农民的房屋补偿,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如果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农民个人的。因此,在以往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2.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房屋征收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当根据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