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期间信用卡可以让家里人代替还款。
不还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消费款项不再有免利息还款的待遇。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按日计算消费金额的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2、会收到来自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息;
3、对个人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欠款记录等可能被反馈到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里面,影响到持卡人的信用,从而使持卡人没办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