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会扣一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4、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