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推倒房子,恢复生态。农村居民在接受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会在安置区获取到政府“按户按人”分发的安置房,也就是新房,这座新房会在之后进行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农村居民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遵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原本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失效,原有宅基地上搭建的房屋,不管是新房还是旧房,都很可能因为当地恢复生态的需要,被推倒。第二种:保留房子,但无期限。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在接受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后,虽然已经对现有安置房进行了确权登记,但原有的老房子却不会被立即推倒,在电视剧《山海情》中我们能看到,有部分移民在移民之后,还是会回到“双水村”去暂住和生活。原有村庄的房子只要不是危房,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是保留的房子是暂时的,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被要求推倒。第三种:改变用途。农村居民在接受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后,就意味着不再行使对原有住房的所有权,也不再行使对原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说白了原来村庄的房子已经和搬迁安置户没有关系了,不管是新房子还是旧房子都已经“充公”,国家和当地政府会对原有的村庄进行重新布局,如果房屋有可利用价值,有可能会改变用途,比如用作粮食仓储、打造旅游等用途使用。
易地扶贫搬迁是什么意思?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低劣等不具备生存条件和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搬迁到生活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开发式移民,通过开垦宜农宜林荒山荒地,依托城镇和产业发展等易地安置。”
法律依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稳妥推进分散安置并强化跟踪监管,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