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档案一般是永久留存的,戒除毒瘾后,三年社区戒毒无复吸记录可以到派出所办理降级动态管控。
实际上取消的权限只有省一级公安厅才有。这些信息,需由基层派出所写公函递上去,但也可能因信息弄错或传递中的种种原因,而迟迟没法办理或出现错漏。最后即使吸毒的信息被剔除,相关系统里可能仍会保留吸毒者个人信息。
有吸毒史会对子女有一定影响。吸毒在我国是违法的,如果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的话,后续孩子政审的时候会有影响,其他的是没有的。吸毒史的刑事处罚会留有案底,对子女找工作有一定影响,比如会影响子女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银行招聘、考取警校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对吸毒人员的处罚: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法律依据】:《戒毒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