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财产,是属于某一方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对一般家庭生活用品,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对于房产、机动车辆等大宗财产。就要根据登记权属来确定。这也反映了赠与人的意思。如果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某一方,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而对于房产、机动车辆等大宗财产。同条就作了不同的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离婚时女方陪嫁钱的处理方法,取决于是否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拿到的陪嫁钱,或虽是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那么该陪嫁钱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如果是婚后赠与,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什么是彩礼。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