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查、调查及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责任划分文件,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得申请重新认定,但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